“悲剧,早知如此就不买车了,借车借出的麻烦”观后警示!!!
本来不想发帖的,但是看了那些回复当中有太多的坛友认为:虽然车子是自己的但是出事故时不是自己开的,所以此事故与己无关。这个想法可谓大错特错!!我在此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们法律上的认定是一旦出事故,车辆驾驶人是第一责任人,直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车主其实是第二责任人,同样要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除非对方起诉时没有把你列为被告之一,或者第一民事赔偿人即驾驶者的赔偿金额让其满意)。一般事故发生后尤其是死亡事故,由于涉及到的赔偿金额和一般交通伤害事故相比较完全不同金额巨大(看事故责任认定、被损害人即死者的经济收入以及死亡时年龄情况还有家庭情况等等综合来评定),所以为了防止责任人赔偿款不能全部到位甚至无力赔偿的情况发生,原告律师都会建议和支持将第二或者第三被告人一同起诉,负连带赔偿责任。较为特殊的是若第一民事赔偿人即驾驶者在事故中死亡无法进行赔款,那么车主将不可避免的成为连带责任民事赔偿人赔偿受害方法定赔偿金额!所以呢,并不是借车给别人出事与己无关,只是承担车辆损耗的问题!各位有车的或者是即将买车的坛友千万要记住了!以上的论述均经过专业律师的咨询,若有疑义者可以参考网上相关事例或者咨询律师,可知我话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