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兄有似乎把C-T的战事等同于A与伊拉克[Y]了.
应当认识到,C与T,A与Y,是两个完全没有可比性的个案,不论从爆发原因,战争目的,还是C|A所能承认的底限都存在天壤之别.
C从对T的军事行动决心下达开始,就已经不会再考虑主动妥协,A不行,J更不可能.
对86兄提出的C作战要一鼓作气致T于绝路我是非常赞同的.
我所提出的C扶植T自治政府在战时可看作一种手段,当然这种手段在战后也会有延续性.
我们的分岐出现在如果C控制了T,86兄想.像A打下Y后那样搞民主选举,还得在世界的监控下,我认为是不可能出现这一状况的,
原因如下:
1.当C完成对T的军事打击后,T的控制权完全掌握在C手中,C不可能将辛苦得来的完全控制权再交回给T
2.C对T的军事行动和A对Y的军事行动目的没有可比性,C的最终目的不可能是为了让T自己再选个政府,请教86兄,这种"T全民"选出来的东西有没有基本法(宪法)的立法权?
3.比较香港和澳门,86兄如何断言在C主导下的自治政府就是"傀儡"?如同007所说,在C完全获得T控制权以后,就是从C直接拉来军管睡府也是正常的行为.只是那种情况你我都不太愿意看到而已,我不是反对这种事本身,而是不想出现007说述的那个前提.
4.暂时没有4了.
[ 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08-7-26 19:4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