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原帖由 独钓叟 于 2008-8-7 04:03 发表 
你这个人说话怎么总是想当然,既然你查不到资料你就不要下这样的结论。“对于土改所得的推测并不是毫无根据的.”有根据就不是推测了,那是事实。既然你说是推测,那也只是你的想当然而已。最好拿事实说话,要有理 ...
官方资料只有宁武县公布的前面给了链接,习太公(习仲勋)的报告虽然未提及得了多少钱财,但是确定了杀死了大量的地主富农,所谓杀自然是合法的,被杀的都是"土豪劣绅""恶霸地主",那么他们的财产肯定是要充公的.这样说也是有根据的,前面还给出了政协宁波市委员会的资料,在在处决一批不法资本家的同时没收了大量金银,上海市取缔证券交易所的时候也有没收,这些事情都是有据可查,而且全都是中共的官方资料,中共自己都承认.而且没收反动势力的财产本来就是革命行动,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里也规定了要没收的,你们为什么都要否认这种事情?这本来就没什么见不得人的,让你们这样一否认好像中共没收反动势力的财产是不对的,你们到底是那头的?
"4.没收一切流亡分子和叛乱分子的财产。"这可是白纸黑字写在共产党宣言上的,是马克思亲自写的,是要没收一切自然包括金银财宝.也不知道中共死硬派知不知道有这个宣言,知不知道没收"土豪劣绅,恶霸地主"是革命行动,而苏联军事百科全书上的内容是有大量的援助,而苏联人对援助的解释根据赫鲁晓夫自传里说是要收钱的,够权威吧?人家当时可是苏共中央书记书书记,政治局委员.而且就算是自己制造,原材料和零部件从哪里来,缴获?当然是从苏联购买,这也没有证据,你们也可以一口咬定是从国民党军那里缴获的,国民党军出战还带电解铜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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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7086 于 2008-8-7 08:03 编辑 ]